环境法规和劳动力市场更新

平衡环境法规对每个人的好处和工人和公司的成本

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和德国IZA

单页 全文

电梯游说

空气质量标准等环境法规可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并带来相关的健康效益。但它们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生产成本,并可能降低生产率、收入和就业,特别是在受贸易影响、劳动和能源密集的部门。越来越多的经验证据表明,这样做的好处可能会超过成本。

欧盟的环境保护支出

重要发现

优点

更严格的空气质量法规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与健康指标相互关联(例如,降低死亡率、减少住院人数),因此空气质量法规有助于改善健康结果。

改善空气质量的努力可以激励受监管的企业优化生产流程,并将生产率较低的企业挤出市场,从而提高生产率。

一些研究表明,环境法规在相对较少的能源密集型行业影响劳动力需求,而对服务部门的就业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

缺点

环境条例通常通过要求某些工业配备减少污染的设备或通过增加能源投入的成本而增加生产成本。

环境法规会使受影响的工厂和行业处于竞争劣势,降低生产率和就业,特别是在涉及贸易和劳动或能源密集型的部门。

由于污染行业的规定而被淘汰的工人在转向新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经历长期收入的损失。

作者的主要信息

空气质量标准通常会对工业就业、生产率和工人收入产生负面影响。但这些私人成本相对于改善人口健康结果的社会效益来说是很小的。影响劳动力市场的新的或更严格的环境法规应包括职业培训、收入支持,以及为因法规而流离失所的工人提供重返劳动力市场的计划。

动机

环境法规,特别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和一些中等收入国家都很普遍。制定环境标准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对监管预期收益和成本的比较。至于空气质量法规,正如数百项研究所记录的那样,其货币化效益主要是改善人口的健康状况。这些好处可能是巨大的。

至于成本,许多观察人士认为,更严格的环境标准增加了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降低了劳动力需求和生产率。但有时也有人认为,更严格的监管可以提高生产率,因为受监管的企业会获得优化其生产流程和运营的动力。如果环境法规促使生产率较低的企业退出,它们也可能提高总生产率。因此,在制定最优政策之前,需要进行结论性研究,以确定环境标准对企业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影响,特别是在美国以外目前证据较少的研究。

正反两面的讨论

环境法规如何影响劳动力市场结果

概念框架

环境管制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是用新古典主义来概念化的劳动力需求理论[1][2].环境法规通常要求公司安装减少污染的设备,但这并不一定会提高他们的生产力。因此,在标准劳动需求模型中,环境法规可以作为生产资本租金率的增加而引入。资本成本的增加导致产出的降低(产出效应)和资本的转移(替代效应)。因此,劳动力需求的净效应是不确定的,取决于产出效应是否大于替代效应。

法规导致的劳动力需求变化也会导致工人工资的降低。工资变化的程度取决于宏观和微观经济属性。如果规章制度导致劳动力需求增加,短期工资就有可能上涨。如果法规降低了劳动力需求,那么退出受监管行业并转向新行业的工人可能面临过渡成本,这取决于多种因素。摩擦性失业是由不同工作之间的转换引起的,它会在不同工作之间造成很大的时间差距。被解雇的工人可能会失去特定行业的技能或行业租金,并在更换工作时面临巨大的工资惩罚。对失业工人的研究通常表明,受教育程度较低、任期较长和年龄较大的工人面临着更大的工资损失[3].因此,环境法规的工资成本可能因工人而异,这反映了可观察到的生产率指标的差异。留在受监管行业的工人也可能会出现工资损失。

研究设计和数据

有几个因素使得很难可信地确定环境法规对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影响。在实证评估的理想情况下,法规将在工人、公司、行业和地理区域之间随机分配。这将确保在类似的当地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制度下,有可比性的工人和企业。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例如,在美国,污染更严重的地区更有可能受到监管。它们往往是人口更密集、城市化程度更高的地区,那里的污染企业历史更悠久、规模更大[4].此外,工人、公司和地点之间的工资存在相当大的异质性。因此,简单地比较面临不同环境法规的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或就业率,不太可能揭示法规对劳动力市场结果的真实影响。

因此,可信的研究(如内部有效的研究)必须使用准实验研究设计来识别和利用调节压力变化的外源。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利用国家环境标准变化所导致的地方监管地位的变化。在美国,《清洁空气法》的设计导致了不同年份、不同县和不同行业的监管强度的差异。

具体来说,1977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规定,从1978年开始,美国的每个县每年都被指定为达到或未达到(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未达标县的污染工厂须按规定安装和运行特定的污染治理设备。但污染地区的污染工厂面临更弱的环境监管标准从而降低污染控制的资本成本。资本成本的差异会对劳动力需求产生不同的影响。

利用这种差异的一种方法是,将新管制县污染工厂的工人在实施管制前后的工作结果,与未受管制县类似工厂的工人的工作结果进行比较。在美国,有关环境监管对就业和工资影响的最著名研究都是基于这种比较[1][2][5][6]

一个重要的解释问题是,这种基于差异的估计可能会夸大由于监管造成的全国就业损失。这种“重复计算”将发生在被监管部门取代的工人在不受监管的部门找到新工作时[2].由于劳动力和资本流动存在摩擦,这种夸大在实践中可能是有限的,尽管理论分析表明,这种重新分配效应可能很重要[7].但也应该考虑其他衡量劳动力市场对环境法规敏感性的指标,比如就业破坏率,因为它们不会被重复计算[5]

一个同样重要的挑战是收集数据来利用这些研究设计。研究监管对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影响的理想数据是一组机构层面的微观数据,使个人层面的工资和工作时间能够在不同机构和时间之间进行比较(监管强度变化前后)。此外,只有当个体工人(或工人群体)在一段时间内更换雇主(而另一些则继续留在原来的雇主)时能够被跟踪,才能确定法规的过渡成本。最后,需要有关机构一级监管状况的信息,以便将机构分配到“处理”和“控制”组。迄今为止,基于如此丰富的数据收集的研究主要在美国实施,因为数据可用性更好,但最近在加拿大和欧洲的研究也利用了高度细化的工人级数据来研究环境政策的影响。

最后一个挑战涉及从内部有效的实证研究中得出的结果的可泛化性或外部有效性。例如,从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监管变化中确定的证据是否与正确评估2018年预期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相关?同样,从一个特定劳动力市场(例如一个国家的一个州或省)的环境改革中确定的研究能否用于准确预测不同劳动力市场中未来改革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力市场的结构和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国家、省份或州之间存在差异,情况可能并非如此。因此,研究环境法规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需要仔细设计,以在内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污染工业的特点

环境管制的实施取决于受管制部门的产业构成和污染工厂工人的特点。在美国,成就(非管制)县往往更偏向农村,人口密度更低,城市人口比例更低,家庭收入中位数更低,房屋价值中位数也更低。对美国制造业工厂的研究还表明,污染工厂往往比无污染工厂更大、更老[2][6].此外,污染企业的工人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高于平均水平,比污染程度较低的同类企业的工人多赚25%。这些污染部门和非污染部门之间未经调整的差异表明,环境监管导致的工作岗位流失可能会导致受影响工人的大量收入损失,因为工作岗位流失的成本在不同年龄和教育水平的工人之间有所不同。

环境法规对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影响

就业

加州在上世纪70年代末出台了空气质量法规,这些法规比《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规定的联邦标准更为严格,使得加州部分地区和美国其他地区的监管强度有所不同。2001年,加州南海岸空气盆地(洛杉矶)地区增加的氮氧化物监管对工厂的影响进行了工厂层面的分析,测量了增加的监管对制造工厂结果的影响,特别是对工厂污染控制资本投资、就业和增加值的影响,使用的数据来自制造商年度调查[1].这项研究的结论是,增加的监管导致了在减排资本方面的大量投资(特别是在炼油厂和其他高污染行业),而对就业没有任何显著影响。这些规定确实给制造业企业带来了实际成本,但没有明显的就业影响。

另一项详细的研究着眼于美国1970年和1977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下排放标准日益严格的影响[2].这些修正案代表了美国引入的第一个空气质量标准,也是联邦环境保护署(EPA)实施这些标准的第一次尝试。实证分析基于详细的工厂层面的投入和产出数据,这些数据来自1967?1987年美国制造业普查。首选的经验估计表明,一氧化碳和臭氧法规对劳动力需求的抑制作用最强。一氧化碳未达标将导致二氧化碳排放工厂的年就业人数减少3.3%,而臭氧未达标将导致臭氧排放工厂的年就业人数减少1%。对过量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排放的规定与就业的重大变化无关。

本研究还考察了各工业部门对就业规定的测量效果的异质性。虽然有证据表明,不同行业的监管对就业的影响在统计上没有差异,但在被指定为污染物未达标的县,监管对排放多种污染物的行业的总体影响尤其严重,特别是纸浆和造纸以及钢铁行业。

总体而言,证据表明,在《清洁空气法》实施的头15年(1972-1987年),受监管的未达标县(相对于未达标县)损失了近60万个工作岗位。[2].臭氧和一氧化碳法规是失业的主要原因。虽然在未达到目标的县,制造业就业人数大幅下降,但相对于整个制造业部门的规模而言,下降的60万个工作岗位相当于研究期间该部门总就业人数的3.4%左右。

其他针对美国20世纪90年代初《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下加强的排放标准的研究使用了企业特定就业和工资的丰富数据,创建了1985-2005年间按县、年和部门划分的工厂级观察小组[5][6]

这些研究对就业率的分析是迄今为止最完整的,因为它精确地衡量了受影响部门的就业动态。特别是,雇主-雇员样本允许随着时间的推移跟踪个别工人,因为一些人因空气质量监管压力的增加而被解雇。研究表明,新规定导致就业人数长期下降。在法规改变后的十年里,污染行业的就业人数下降了15%。对整体就业效应的分解表明,就业损失主要是由受监管部门较高的就业破坏率(而不是较低的就业创造率)驱动的。因此,由于这些规定而被解雇的工人可能会因非自愿失业而遭受重大损失。研究结果还表明,因违反臭氧、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标准而受到监管的行业面临着最大的长期就业减少。

这些研究报告的污染物特定就业效应的差异突出了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到90年代对特定污染物的监管对劳动力市场施加的压力的变化[2][5]

环境法规有时适用于特定部门或燃料,而不是强制规定基准空气质量标准。对生产许多其他部门使用的重要投入的特定部门施加的监管可能会对整个经济中的劳动力需求产生连锁反应。特别是,美国一些州的发电厂受到有关氮氧化物(NOx)和二氧化硫排放的规定的约束。2018年一项研究的重点是与美国氮氧化物预算交易计划(NOx Budget Trading Program)相关的就业影响,该计划是美国中西部和东部监管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管制与交易市场[8].使用三差估计器比较了实施前和实施后制造业的就业情况,在受监管的州和不受监管的州,以及不同级别的行业特定能源强度,研究发现,监管使制造业就业减少了1.3%。由于氮氧化物预算交易计划主要影响发电行业,这些就业影响应该是由向制造业收取的更高电价驱动的,尽管该研究没有直接考虑这一机制。对劳动力市场流动数据的研究表明,就业效应主要是由招聘人数的减少而不是离职人数(包括裁员和解雇)的增加所驱动的。[8]

越来越多的文献现在报告了美国以外的环境政策对就业影响的经验证据。之前的一个例子利用英国生产普查的数据,考察了气候变化税对制造业活动的影响[9].这项研究比较了在自愿加入气候变化协议(包含提高能源效率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自愿协议)后,必须支付全额税率的工厂和在税收上获得80%折扣的工厂之间的结果。固定效应法和工具变量法用于控制加入气候变化协议的选择性。研究发现,气候变化税导致工厂用电量大幅下降,但对整体经济表现、就业和生产率影响不大。

2008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对所有企业和工业以及居民部门购买所有化石燃料征收收入中性的碳税。最近的两项研究采用了“差中差”的方法,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加拿大其他省份引入碳税前后的结果进行了比较。

第一项研究认为,收入中性碳税可以通过两个渠道影响就业:产出效应(由于产出减少而导致的劳动力需求减少)和再分配效应(由于税收收入的再分配而导致的劳动力需求增加,这可以增加产品需求)。[10].因此,从概念上讲,收入中性碳税的就业效应是先验的不明确的,这取决于两个渠道中哪一个占主导地位。

利用2007-2013年的行业就业率和平均工资,作者发现碳税对总就业有微小的积极影响。另一项关键发现是工业部门的不同影响:碳密集和贸易暴露部门的就业人数减少了,而碳密集程度较低的服务部门的就业人数增加了。

第二项类似的研究使用个人层面的数据来研究不同工人技能水平对碳税可能产生的异质反应[11].作者报告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碳税增加了工人报告失业的比例,而每周平均工作时间和劳动力参与率保持不变。此外,在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工人中,失业比例的增加尤其大。

这两项研究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主要结果的分歧,这凸显了可信地衡量环境法规对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影响所面临的挑战。为此,第二项研究的作者认为,结果之间的一些差异可能是由实施差异中之差方法所必需的共同趋势假设的失败所解释的。

中国和印度也正在制定空气和水质量条例,以抵消污染对这些国家健康的巨大影响。然而,总的来说,人们对中低收入国家环境法规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知之甚少。首批关于此类法规对中国就业影响的综合研究之一估计了江苏地区更严格的废水排放法规对纺织和印染企业的影响[12].使用差异中的差异方法,作者发现更严格的标准减少了7%的就业。此外,与外资或国有企业相比,就业人数的减少集中在国内拥有的私营企业,这可能表明不同所有制类型的执法或检查有所不同。

生产力

美国的两项研究衡量了环境监管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回顾了早期的研究,这些研究考察了环境监管在解释上世纪70年代生产率放缓方面的作用。

2012年对美国空气质量法规对制造业工厂生产率的影响进行了大规模分析,以特定工厂的全要素生产率衡量,使用了1972-1993年制造商年度调查中120万家工厂的详细工厂生产数据[13].主要发现是,对于存活下来的污染工厂,更严格的空气质量法规与全要素生产率下降约2.6%有关。换句话说,在劳动力、资本和材料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受管制的污染工厂的产量下降了2.6%。一旦对1972-1993年期间制造业价格上涨和产量下降的混合影响以及基于工厂生存的选择的估计进行修正,空气质量法规的测量效果是受管制地区污染工厂的全要素生产率下降4.8%。在单个空气污染物中,臭氧的调节对生产力的负面影响最大。相比之下,一氧化碳法规提高了衡量的全要素生产率,尤其是在炼油厂。总的来说,这些结果表明,空气质量法规对制造业工厂的年度经济成本为210亿美元(2010年),约占研究期间制造业平均利润的8.8%。

与这些结果相反的是对测量的环境合规成本与工厂生产率之间关系的分析,工厂生产率由每个工人的实际出货量价值定义[14].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美国的生产率和环保合规成本之间的相关性很弱。

收益

只有一项研究衡量了环境法规对长期收益的影响[6].先前关于就业影响的研究的关键出发点是,被法规取代的工人通常会在新的地点或行业找到新工作。在没有摩擦性失业的情况下,工人们很快就会换工作,因此衡量监管对失业的影响并不能反映环境政策的成本。然而,在现实中,一些被解雇的工人可能会在下岗后经历长时间的失业,并可能失去特定行业或特定工作的技能。本研究通过研究由于环境法规而导致的工作取代的长期工资影响,为这些成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总结措施[6]

基于纵向雇主?雇员数据,跟踪美国工人的不同工作。这样就可以衡量留在受管制部门的工人和因受管制而流离失所的工人的长期工资成本。结果表明,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产生的收入成本是显著的:受新法规影响的部门的工人在法规实施后的三年内损失了超过5%的监管前收入,而且这种下降是持续的,因为收入在法规出台后的五到六年才开始恢复。

换句话说,美国的空气质量法规似乎给受影响的工人带来了长期成本。平均而言,受监管部门影响的工人经历的总收入损失相当于监管前收入的20%。这些损失几乎完全是由从受监管部门离职的工人造成的,而不是由继续受雇于受监管部门的工人造成的。此外,有证据表明,这种影响主要集中在当地劳动力市场较弱的地区,从大型工厂下岗的老年工人身上。虽然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估计的总工资置换成本很大(54亿美元的放弃收入),但与空气质量提高所带来的估计收益相比,这些成本仍然很小。美国环保署估计,这些好处从1600亿美元到1.6万亿美元不等。

局限性和差距

可信和结论性的经验证据仍然局限于少量但数量越来越多的研究,许多研究评估了空气质量法规对美国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影响。一个重要的研究议程仍然是将这种知识扩展到其他环境和国家。需要更多的研究来了解欧洲国家普遍更严格的环境法规的影响,那里的工人保护法通常更严格。同样,在环境污染水平更高、劳动力市场更有活力、空气质量标准更弱的新兴经济体,也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

在所有这些国家,统计机构必须加快和继续便利取得所需的工人一级和工厂一级的就业和收入数据,以及受管制工厂或地理区域的管制发生率。理想情况下,研究人员可以访问大型雇主-雇员数据库,其中包含详细的工人层面的信息,包括人口统计和工作属性、工作时间和长期收入。美国的经验表明,这些数据可以在保持保密标准的情况下提供,并可以导致重要的实证研究。

在所有这些国家,统计机构必须加快和继续便利取得所需的工人一级和工厂一级的就业和收入数据,以及受管制工厂或地理区域的管制发生率。理想情况下,研究人员可以访问大型雇主-雇员数据库,其中包含详细的工人层面的信息,包括人口统计和工作属性、工作时间和长期收入。美国的经验表明,这些数据可以在保持保密标准的情况下提供,并可以导致重要的实证研究。

摘要和政策建议

经过40多年的实证研究,关于环境法规、企业竞争力和就业之间的复杂关系仍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支持者指出,减少空气污染会带来大量货币化的健康效益,而反对者则指出,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会导致竞争力下降,还可能对就业、生产率和工资产生影响。

在过去十年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实证研究,这些研究基于可信的准实验设计,并使用大规模和详细的工厂级和雇员-雇主数据库来实施。这些研究的证据表明,在未能达到环境标准或税收的领域影响公司的法规通常会对行业就业产生负面影响。就长期收入而言,一项研究得出结论,受影响的员工在10年内损失了约20%的监管前收入[6].因此,对受影响的工人来说,后果可能是严重的。但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清洁空气法》对受影响工人的总成本,与该政策对全体人口的估计收益相比,是非常小的。

环境法规对就业和收入的影响往往集中在因法规而失业的技能较低和年龄较大的工人身上,或者集中在特定的能源密集型行业。因此,政策制定者在考虑制定影响劳动力市场的新的或更严格的环境法规时,应包括职业培训、重返劳动力市场和为相关工人提供收入支持的项目。它们还应促进关于环境法规对工人和公司的影响的科学研究,并将政策决定建立在可靠的经验证据之上。

致谢

作者感谢一位匿名的推荐人和IZA劳动世界的编辑们为早期的草稿提供了许多有用的建议。作者还要感谢尼科·佩斯特尔。文章的第2版更新了插图,介绍了一个新的“专业”,并扩展了“就业”小节,介绍了几个新的关键参考[7][8][10][11][12]

相互竞争的利益

IZA劳动世界项目致力于IZA研究诚信指导原则.作者声明他遵守了这些原则。

©Olivier Deschenes

证据地图

环境法规和劳动力市场

完整的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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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源(年代)

数据类型(年代)

方法(年代)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