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

环境规制内生时污染避风港假说的三个新实证检验

《环境规制内生时污染避风港假说的实证检验》,《应用计量经济学》,2016,31 (4),652-677

由于两个缺陷,污染港假说(PHH)现有实证检验的有效性不断受到审查。首先,由于缺乏可信的、传统的工具变量,环境监管中未观测到的异质性和测量误差问题通常被忽略。其次,虽然最近的文献强调了地理溢出在决定外国投资区位选择方面的重要性,但这种空间效应尚未充分纳入PHH的实证检验。因此,环境条例对贸易模式和跨国企业选址决定的影响仍然不清楚。在本文中,我们利用三种新的识别策略,在一个包含地理溢出的模型中规避了传统工具的不足。使用关于美国FDI流入的州级面板数据、相对减排成本和FDI的其他决定因素,我们始终发现(i)环境监管是内生的证据,(ii)自身环境监管对污染密集行业的FDI流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当以就业衡量时,(iii)一旦解决了内生性问题,环境规制的影响就会更大。邻近环境规制并不是FDI的重要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