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

IZA DP No. 2916:特权群体的公共产品提供和制裁

《社会科学进展》,2009,35 (1),72-93

在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中,特权集团享有这样一种优势:它的一些成员认为提供正数量的公共物品是最优的。然而,它们固有的不对称性质可能会使通过非正式制裁来强制执行合作行为变得更加困难。本文通过实验研究了在有分散惩罚和没有分散惩罚的情况下,普通群体和特权群体的公共物品供给。我们发现,与正常群体相比,特权群体在使用代价高昂的制裁措施来增加每个人的贡献方面相对无效。惩罚不太针对强势的搭便车者,他们在受到惩罚后表现出较弱的捐款增长。因此,我们表明特权群体并不像他们最初看起来那样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