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

第2892号决议:洪都拉斯工人的最低工资和福利

劳动经济,2009,16 (3),291-303

利用洪都拉斯复杂的最低工资结构,本文研究了1990-2004年期间最低工资的变化如何影响失业以及不同经济部门工人的就业和平均工资:中型和大型公司与私营部门(适用最低工资立法)的小型公司以及公务员和自雇工人(不适用最低工资立法)。有证据表明,最低工资只有在中型和大型企业中得到有效执行,其中最低工资每增加1%,平均工资就会增加0.29%,就业人数减少-0.46%。我们发现,私营部门最低工资的提高在公共部门工资中得到了模仿,但那里没有失业效应。有证据表明,提高最低工资可能会增加失业率。最低工资对小公司或个体经营者的工资没有明显的影响。提高最低工资对平均工资的积极影响对在大型私营公司受过初级教育的人最为显著;但这一群体也受到了非常大的失业影响。我们的结论是,即使在执行最低工资的部门,即使在我们对工人工资影响的上限估计之下,在大公司覆盖的部门中,低收入工人的福利-总收入-也会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