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

IZA DP No. 2013:绩效工资和工人合作的侵蚀:现场实验证据

《经济行为与组织》,2009,(3),458-469

我们报告了在瑞士和美国进行的自行车信使实地实验的结果。信使的工作足够个性化,公司可以选择以它为条件来支付报酬,但信使行为中的显著外部性仍然使他们的工作互动具有社会困境的特征。因此,当信使不合作时,公司就会遭受效率损失。在我们的连续囚徒困境中,后发行为让我们能够描述参与者的合作性质。我们发现信使,就像我们的学生对照组一样,有不同的社会偏好,但比学生更合作。在信使中,我们发现,在按绩效支付薪酬的公司中,员工的合作程度明显低于按小时支付薪酬的公司或合作社成员。为了检验这种差异是待遇还是选择的结果,我们利用了这样一个事实:在瑞士,公司类型是特定于地区的,而进入的信使必须在美国的绩效薪酬公司工作。我们发现,绩效薪酬下合作的侵蚀主要是由于待遇,而且待遇效果相对较快,更类似于行为规范的差异暗示,而不是逐渐获得新的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