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

第1949号:在死刑辩论中使用和滥用经验证据

发表于:斯坦福法律评论,2005,58(3),791-845

死刑能挽救生命吗?最近对这一问题的兴趣激增,产生了一系列论文,这些论文声称对死刑的重大威慑作用进行了有力而精确的估计。我们评估了在这篇文献中使用的各种方法,测试这些推论的稳健性。具体来说,我们首先评估时间序列证据,比较美国和加拿大的处决和杀人案的历史,以及美国境内执行死刑和不执行死刑的州之间的历史。我们分析了弗曼和格雷格判决所提供的司法实验的效果,并评估了自1934年以来各州小组数据中执行死刑和他杀率之间的关系。然后,我们重新审视现有的工具变量方法,并评估最近两个特定州的执行暂停。在每一种情况下,我们发现先前基于特定样本、功能形式、控制变量、对照组或IV策略的大威慑效应的推论都是极其脆弱的,即使是规格上的微小变化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最根本的困难在于,死刑——至少在美国实行死刑的情况下——很少适用,以至于它可能造成或阻止的杀人案数量无法可靠地与其他因素造成的杀人案率的逐年巨大变化脱钩。因此,短样本和特定规格可能产生较大但虚假的相关性。我们的结论是,现有的估计似乎反映了由其他方法产生的估计的一个小而不具代表性的样本。 Sampling from the broader universe of plausible approaches suggests not just "reasonable doubt" about whether there is any deterrent effect of the death penalty, but profound uncertainty – even about its sign.

关键字

凝胶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