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

政府问责局文件第8051号:为何向非政府机构付费,让社会参与?

《经济研究》,2015,36 (1),7-31

我们研究了捐助者为非政府组织提供财政激励以增加社区参与的情况。我们表明,当提供这样的激励时,受益人福利与非政府组织实施的社区参与程度之间不一定存在任何有意义的关系。社区参与度的提高甚至与受益人福利的减少是一致的。因此,从资助非政府组织的一系列条件中取消社区参与可能会改善受益人的福利。我们提供了与我们的理论结论一致的乌干达非政府组织部门的证据。受益者本身似乎并不认为社区参与能在项目产出中产生可观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