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

IZA DP No. 7624:工资公示还是工资协商?雇主方面的证据

发表于:《劳动经济》,2014,29,41-48

本文利用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数据集,首次从用人单位角度分析了工资发放和工资协商在匹配过程中的发生率。我们的研究表明,在德国劳动力市场上,两种工资决定模式并存,约三分之二的招聘以工资公示为特征。在公共部门、大公司、集体协议覆盖的公司、兼职合同和定期合同中,工资制占主导地位。失业、脱离劳动力市场或刚刚结束学徒期的求职者也不太可能获得谈判的机会。对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求职者、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以及紧张的地区劳动力市场,薪资谈判更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