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

IZA DP No. 3892:离婚与再婚的分配模型

我们建立了一个包含积极排序、离婚和再婚的双面匹配模型。每对夫妇的婚姻质量都是事后公布的,而婚姻质量差的夫妇则会离婚。竞争决定了一生的预期效用,但每个时期的效用取决于管理离婚时资产分配的法律。我们分别讨论再婚可行或不可行的情况,以及作出承诺或不作出承诺的情况。在所有情况下,生命周期效用都是由平衡(稳定性)需求确定的。此外,事后纳什议价和事前承诺产生了相同的非或有跨期分配。然后,我们分析了财产分割的变化对离婚的影响,例如考虑一项有利于妇女的改革。改革对已婚妻子分配的短期影响是积极的。然而,它对未婚女性的长期影响并不是因为这种改革降低了女性在婚姻中的效用,而这恰恰抵消了她们更高的离婚赔偿金。当再婚成为可能时,更复杂的影响可能会发生:改革通常会改变离婚的概率,并可能影响婚姻产生的总剩余,因此要么增加配偶双方的福利,要么减少双方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