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

IZA DP第3710号:“对犯罪软弱”是解决犯罪率上升的办法吗?来自德国的证据

基于非正式、监禁和非监禁量刑的理论框架,本文对警察、公诉机关和法院的有效性进行了计量经济学检验。使用涵盖1977-2001年期间德国各州的独特数据集,导出了刑事起诉指标的综合系统,并随后使用面板计量经济学与六种主要犯罪类别的发生率相关。经验证据表明,刑事转移政策失败了,因为检察官和法官解雇案件的比例不断增加,提高了德国的犯罪率。较高的清除率和定罪率大大阻止了犯罪,而表示惩罚类型(罚款、缓刑、监禁)和严重程度(刑期、罚款数额)的指标的影响往往很小,无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