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

IZA DP第12803号:土著居民的社会偏好和接纳多少寻求庇护者的决定

我们考虑了一种税收资助的政策,在一个当地居民收入不同的国家接纳并融入寻求庇护者;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假设只有两组本地居民:高收入本地居民和低收入本地居民。由于他们的社会偏好,后者经历了相对剥夺造成的负效用。由于将寻求庇护者纳入主流劳动力,从而“从下层”纳入本地人口的收入分配,减少了低收入本地人口的相对剥夺,因此接纳和融入寻求庇护者可能对社会有益。我们通过最大化当地人的社会福利函数来推导寻求庇护者的最优数量,其中包含了这些考虑因素。我们发现,只要入学和融入的成本不是特别高,这个数字严格来说是正的。然后,我们讨论如何在几个接收国之间分配一定数量的寻求庇护者的问题。我们发现,不是按照每个国家的人口比例分配寻求庇护者,而是通过增加高收入本地人和低收入本地人之间的国内收入差距的分配来实现总福利的最大化。此外,我们还制定了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接纳最优数量的寻求庇护者在社会上更可取,而不是将收入从高收入本地人直接转移到低收入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