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

IZA DP No. 10098:中欧和东欧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发表于:国际劳工评论,2019,158(2),297-336

在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最低工资仍然是政策辩论的中心。这样的政策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有效:(1)现有的监管体系不存在允许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的差距,(2)现有的最低工资法没有被违反(经常)。在本文中,我们分析了自2004年以来加入欧盟的10个中欧和东欧国家违反最低工资的情况,这些国家都有法定的国家最低工资。利用EU-SILC数据,我们使用Bhorat等人(2013)提出的方法来分析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发生率,以及这些违反规定的货币深度。我们发现,2003-2012年期间,估计的违规发生率在保加利亚为1.0%,捷克共和国为1.3%,罗马尼亚和斯洛文尼亚约为3%,波兰和匈牙利为4.7%,拉脱维亚为5.6%,立陶宛为6.9%。平均工资缺口从爱沙尼亚的13.7%到斯洛文尼亚的41.7%不等。在所有国家,女性工人、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工人、服务或农业部门的工人、微型公司的工人或签订临时合同的工人比其他类别的工人更有可能收入低于他们有权获得的最低工资。虽然较高的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之比与较高的不合规程度相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在国家内部存在,但在国家之间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