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

IZA DP第7998号:腐败配偶、家庭转移和公共产品

发表于:《人口经济》,2017,30,141 -161

我们发现,一旦考虑到家庭间的交换,贝克尔的坏孩子机制有一些迄今为止未被注意到的显著影响。具体而言,我们确定Cornes和Silva(1999)关于兄弟姐妹间贡献博弈效率的结果可以扩展到贡献者(配偶)属于不同家庭的情况。更引人注目的是,这一机制不仅对效率产生影响,还可能对再分配产生巨大影响。我们特别指出,“坏孩子”机制与家庭公共产品的贡献博弈相结合,可能会导致配偶和父母之间的消费惊人地均衡,即使他们父母的财富水平不同。我们考虑两个家庭,每个家庭都由父母和一个成年子女组成,他们由年轻的配偶“联系”在一起。孩子们将他们的部分时间贡献给家庭(夫妻)公益事业,并为各自的父母提供关注,以“换取”一份遗产。夫妻对待各自的父母就像贝克尔笔下的坏孩子;他们纯粹是自私的,期望无私的父母给他们留下一笔遗产。最引人注目的结果出现在工资相等和父母初始财富水平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对于非常大的财富差异,该机制必须辅以(强制性的)转移,使其回到相关范围。 When wages differ but are similar the outcome will be near efficient (and near egalitar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