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

IZA DP第2916号:特权群体的公共产品提供和制裁

发表于:冲突解决杂志,2009,53 (1),72-93

在公共产品提供方面,特权群体享有的优势是,它的一些成员发现提供正数的公共产品是最优的。然而,它们固有的不对称性质可能会使通过非正式制裁来强制执行合作行为更加难以实现。在本文中,我们实验地研究了有和没有分散惩罚的正常和特权群体的公共产品提供。我们发现,与正常群体相比,特权群体在利用代价高昂的制裁来增加每个人的贡献方面相对无效。惩罚较少针对那些搭便车的人,他们在受到惩罚后,捐款的增长也较弱。因此,我们表明,特权群体并不像他们最初看起来那样享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