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

IZA DP No. 1860:照顾幼儿的成本

发表于:B.E.经济分析与政策期刊:经济分析与政策主题,2007,7(1),第34条

这项研究调查了儿童保育的“成本负担”,定义为日托费用除以税后收入。数据来自波10核心和儿童护理专题模块,1996年收入和项目参与调查。我们估计,平均6岁以下儿童所生活的家庭将税后收入的4.9%用于日托。然而,这掩盖了巨大的差异:63%的儿童生活在没有托儿费用的家庭,10%的儿童生活在费用负担超过16%的家庭。单亲家庭的负担通常比已婚家庭更大,但与我们所构建的社会经济地位的衡量标准没有系统性关系。原因之一是,弱势家庭采用成本较低的模式,对特定类型的护理每小时支付的费用较低。如果没有针对贫困家庭的低成本(可能是补贴的)正式护理,以及政府税收和转移政策,将收入重新分配给贫困家庭,成本负担就会不那么平等。